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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学位

定于4月27日(周一)13点在科研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毕业生会议,将具体安排答辩后续事宜,请毕业生(含在职申请学位,八年制)务必准时参加。

作者:教育处 来源:教育处 发布时间:2015-04-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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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于4月27日(周一)13点在科研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毕业生会议,将具体安排答辩后续事宜,请毕业生(含在职申请学位,八年制)务必准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