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思政
关于提交本学期研究生工作补助发放备案的通知
各位同学、导师:
目前,我院研究生工作补助采取“岗位工作补助”的形式发放,由医院与导师(或科室)共同负担,发放数额将与导师(或科室)对研究生考核关联。有几点事宜说明如下:
一、发放标准
研究生工作补助(在读期间月平均水平)执行以下标准:
培养类型 | 医院负担 | 导师负担 | 补贴 |
科学学位 | 第一年 1350 第二年 1625 第三年 2125 第四年 2825 第五年 2825 | 第一年 450 第二年 675 第三年 675 第四年 800 第五年 800 | 住宿补贴200元或交通补贴100元 |
专业学位 | 第一年 1800 第二年 2300 第三年 2800 第四年 3625 第五年 3625 | 0 | 住宿补贴200元或交通补贴100元 |
1、导师/科室支付部分的数值是最低值,即导师/科室支付的每月平均数额不能低于此数额,每月可以不一样,因工作不到位扣发不计算在内。
2、在岗发放。休停学、长期病(事)假、博士联合培养(出国)等长期(1个月以上)不在医院工作岗位则停止发放。
二、发放办法:
1、研究生工作补助中医院支付部分,由教育处通知财务处每月发放至研究生北京银行卡中。
2、导师(或科室)支付部分,如由科研课题经费支付,需按照财务处科研经费的管理规定,按课题经费本号出具支付凭证(包括“课题内部支票”、“费用支出单”和“支出明细”三张凭证,附件4);如由导师教学经费支付,则需要按经费账号出具支付凭证(“费用支出单”和“支出明细”),由导师签字。研究生须将述凭证交到财务处徐朋老师处,导师(或科室)支付部分由财务处直接发放至研究生北京银行卡中。导师(或科室)也可采用其他支付办法,需要时可与教育处和财务处协商,并做好发放记录。
三、相关表格
1、研究生需统一上交以下表格至教育处(截止日期2019年3月1日):
(1)本学期《临床肿瘤学院研究生岗位职责协议书》(附件1),用以明确岗位工作的主要内容、职责,工作时间及必要的岗位纪律等,每人1份;
(2)上学期《临床肿瘤学院研究生岗位考评表》(附件2),考评上一学期被聘研究生岗位工作完成情况,记录考核结果,每人1份;
(3)本学期《研究生工作补助发放备案表》(附件3),留作档案备查,需导师名下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共填1份。
2、导师采用集中签发一学期(6个月)补助的,需将支出凭证(附件4)同上述表格一同交至教育处审核。
3、若研究生未履行岗位职责,导师有权进行扣发,扣发时需填写《临床肿瘤学院研究生岗位补助扣发表》(附件5)交至教育处备案。
教育处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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