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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本学期研究生工作补助发放备案的通知

来源:教育处 发布时间:2019-02-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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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导师:

目前,我院研究生工作补助采取岗位工作补助的形式发放,由医院与导师(或科室)共同负担,发放数额将与导师(或科室)对研究生考核关联。有几点事宜说明如下:

一、发放标准

研究生工作补助(在读期间月平均水平)执行以下标准: 

培养类型

医院负担

导师负担

补贴

科学学位

第一年 1350

第二年 1625

第三年 2125

第四年 2825

第五年 2825

第一年 450

第二年 675

第三年 675

第四年 800

第五年 800

住宿补贴200元或交通补贴100

专业学位

第一年 1800

第二年 2300

第三年 2800

第四年 3625

第五年 3625

0

住宿补贴200元或交通补贴100

1、导师/科室支付部分的数值是最低值,即导师/科室支付的每月平均数额不能低于此数额,每月可以不一样,因工作不到位扣发不计算在内。

2、在岗发放。停学、长期病(事)假、博士联合培养(出国)等长期(1个月以上)不在医院工作岗位则停止发放。

二、发放办法:

1、研究生工作补助中医院支付部分,由教育处通知财务处每月发放至研究生北京银行卡中。

2、导师(或科室)支付部分,如由科研课题经费支付,需按照财务处科研经费的管理规定,按课题经费本号出具支付凭证(包括课题内部支票费用支出单支出明细三张凭证,附件4);如由导师教学经费支付,则需要按经费账号出具支付凭证(费用支出单支出明细),由导师签字。研究生须将述凭证交到财务处徐朋老师处,导师(或科室)支付部分由财务处直接发放至研究生北京银行卡中。导师(或科室)也可采用其他支付办法,需要时可与教育处和财务处协商,并做好发放记录。

三、相关表格

1、研究生需统一上交以下表格至教育处(截止日期2019年3月1日):

1)本学期《临床肿瘤学院研究生岗位职责协议书》(附件1),用以明确岗位工作的主要内容、职责,工作时间及必要的岗位纪律等,每人1份;

2)上学期《临床肿瘤学院研究生岗位考评表》(附件2),考评上一学期被聘研究生岗位工作完成情况,记录考核结果,每人1份;

3)本学期《研究生工作补助发放备案表》(附件3),留作档案备查,需导师名下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共填1份。

2、导师采用集中签发一学期(6个月)补助的,需将支出凭证(附件4)同上述表格一同交至教育处审核。

3、若研究生未履行岗位职责,导师有权进行扣发,扣发时需填写《临床肿瘤学院研究生岗位补助扣发表》(附件5)交至教育处备案。



补助备案说明2019上半年.doc


 

教育处

201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