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工作信息 -->工作通知

工作信息

学工思政

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 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教育处 发布时间:2019-09-17 浏览次数:
字号: + - 14

各位同学:

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北京大学医学部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院具体评审方案如下:

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博士研究生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2万元。

参评范围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已转档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均可提出申请。

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科研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突出。

5、2018-2019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

6、申请国家奖学金的一年级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考核评价情况及前置学位学习成绩应突出。

四、评审办法

严格按照《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的要求进行评审。

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申请的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考查。提名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的,原则上须首先获得2018-2019学年校级奖励。

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与其他校级或医学部级奖学金不可兼得。申请人只可在国家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创新人才奖学金中择其一进行申请,不可同时申请。

、名额分配

根据2018-2019学年医学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我院名额分配如下:

硕士

博士

科研型

专业型

科研型

专业型+八年制

1

1

3

1

申请材料提交

1. 有“推荐人”(一般为导师)签署意见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以及《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2. 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提交证明材料可参考见《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奖励评优标准》(附件4)。证明材料的有效期为2018年10月-2019年9月,请勿提交非此期限内的证明材料。

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根据医学部安排,制定我院评审时间如下,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 申请:申请人请于9月20日(周五)中午12点前将纸版申请材料交至教育处324房间,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iaoban6293@163.com,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此次国家奖学金评审。

2. 初审:现场答辩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13:30;地点:科研楼三层会议室。由申请者本人进行三至五分钟的自行答辩,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选审核并确定初评结果。

3、公示:教育处将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

4、终审:医学部学生工作部进行材料汇总、审核,报医学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初评结果,在医学部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医学部学工部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大学学工部。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初评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提交教育部。

人申诉

研究生个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联系人:国桓

电话:88196293

 

肿瘤医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

2019年9月17日

附件1: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docx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 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4 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奖励评优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