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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

来源:教育处 发布时间:2022-10-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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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招收到综合素质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临床肿瘤学院博士生招生考核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申请办法

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二、申请材料

考生请于202316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教育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教育处 张老师收(邮寄方式请务必选择顺丰或邮政EMS,不接收其它快递),邮编100142,联系电话:010-88196189。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材料审核和复试名单确定

1. 教育处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材料审核小组确定为形式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名单。

2. 各科室以招生导师为主成立科室招生小组,由科室招生小组对报考本科室导师的报名材料合格考生进行遴选,产生初步复试名单。

3. 初步复试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方为正式复试名单。

四、考核办法

1. 我院采用笔试、科研考核(报考学术学位考生)、临床考核(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

1)笔试:包括专业课和专业英语两部分内容。

2)科研考核:包括考生应掌握的各项基本实验操作等。

3)临床考核:包括临床思维和临床技能两部分内容。

4)面试:考生以PPT汇报等形式向面试小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科研(临床)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以及本人拟进行的科学研究(临床培训)计划等。面试小组对考生学科背景、专业外语及口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硕士阶段研究内容及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评分。

2. 成绩评定

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研考核(或临床考核)和面试的权重分别为25%25%50%

五、录取原则

在考生各考核科目(笔试各单项、科研考核、临床考核和面试)成绩均达到60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考生报考导师分别进行排名,考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择优录取。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单经学院审核后报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批准发布。

六、招生录取监督

1.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坚决杜绝“人情风”、“走后门”等不良倾向。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有争议也可向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88196189  

咨询邮箱:zp8765@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

我院招生信息网站:https://teach.bjcancer.org/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备注:

1. 报考我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在录取前须通过与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规范化培训考核(以规培证书所登记培训专业为准)。我院对考生硕士阶段规培专业要求如下:

规培专业为内科或肿瘤内科的考生,可报考我院肿瘤内科学;

规培专业为外科或肿瘤外科的考生,可报考我院肿瘤外科学;

规培专业为放射肿瘤科的考生,可报考我院放射肿瘤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