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思政
关于2022-2023学年临床肿瘤学院 研究生奖励评优评选的通知
根据医学部工作安排,现开始进行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励评优工作, 现将2022-2023学年度的奖励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原则:
为提高学生全面素质,鼓励先进,我院将继续开展一年一度的各项奖励评审工作。对于学生个人奖励的评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是主要依据,我院参照《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发挥激励与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学习、实践和专业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在评选过程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在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做好奖励评审工作。
二、参评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秀;
4.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学习科研、社会工作、实践公益、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5.2022-2023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
三、参评学生范围:
在校正式注册、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优秀或合格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1.入学第一年的研究生不参评;
2.中间不授学位的硕转博学生在博士第一年可以硕士生资格申请;
3.刚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以本科生身份参评。
4.“优秀学生干部”参评范围限于:临床肿瘤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委员,党支部书记和支委。
5.台港澳学生的个人奖励评选工作由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实施。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励评优:
1.欠学费或住宿费的同学。
2.上一学年度单科成绩有不及格者。
3.上一学年度因各种原因受处分者。
4.从不参加学校及医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者。
5.导师不同意参评者。
6.2022-2023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不合格者。
四、奖励种类:
1.北京大学学生个人年度奖励包括“三好学生及三好学生标兵”、“学术创新奖”、“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品德奖”、“学习优秀奖”、“优秀科研奖”、“社会工作奖”、“实践公益奖”、“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以上涂黑的七项统称为单项奖)。
注:除“学术创新奖”外,参评学年内各项个人年度奖励不兼得。
2.“优秀品德奖”奖励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具有产生了一定影响的优秀事迹的学生,由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向工作小组提名推荐,并提供相应的事迹材料。推荐学生的材料由院系提交至医学部学工部。此项奖励单独申报,单独评审。提出申请者需在今年的评优名额内,且提出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除学术创新奖外的其他奖项。
3.申请“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的同学,请于9月17日前向学院提交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后向北大团委提出申请,校团委会同校本部体育教研部、艺术学院进行专业认定,根据认定结果向工作小组提名推荐。提出申请者需在今年的评优名额内,且提出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除学术创新奖外的其他奖项。
五、各奖项评选条件:
见《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及《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奖励评优标准》(附件2)。
六、评选办法:
1.“学术创新奖”由教育处进行评选,参评条件:有至少3篇SCI收录的第一作者文章,至少1篇第一作者文章IF>5。
2.“三好学生”和“单项奖”按学生比例分配名额到各教研室,各教研室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评后进行评选。
3.教育处汇总各奖项申报情况,“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标兵”经民主选举产生。
4.初评结果公示,征求意见,上报医学部。
七、名额分配:
医学部根据参评人数确定我院奖励评优名额如下:
三好学生标兵7人,三好学生34人,单项奖44人,优秀学生干部3人,学术创新奖3人,共计91人。教育处根据各教研室总参评人数对奖励名额进行初步分配,由各教研室进行组织推荐。
入学1年以上研究生教研室分布情况及奖励奖学金名额分配
外科 | 内科 | 基础 | 影像 | 放疗 | 病检 | 合计 | |
人数 | 72 | 84 | 47 | 44 | 10 | 8 | 265 |
奖励名额分配情况 | |||||||
三好学生 | 11 | 13 | 7 | 7 | 2 | 1 | 41 |
单项奖 | 12 | 14 | 8 | 7 | 2 | 1 | 44 |
注:1.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中产生,两者不兼获。
2.“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标兵”经民主选举产生。
3.“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由院系推荐,医学部统一评选。
八、日程安排:
日期 | 内容 |
9.21前 | 教研室综合考评,按名额分配将名单及评审情况说明报教育处。 |
9.22前 | 教育处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标兵”进行民主选举; |
9.26前 | 初评结果张榜公布,征求意见 |
教育处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