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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科协关于开展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的通知

来源:教育处 发布时间:2026-08-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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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博士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附件 1),按照《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2),现将北京大学科协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渠道和对象

北京大学有2个推荐渠道:北京大学科协、全国学会

被推荐要求:北京大学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距离毕业时间在 2 年以上,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按2026年8月31日实足年龄)。

二、  遴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学科专业为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交叉学科等。

(四)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瞄准核心技术、战略前沿、基础研究、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五)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推荐;

(六)在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

2.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七) 曾入选本计划的博士生不得重复申请。

三、  北京大学科协推荐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登录“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服务平台” 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上传有关附件材料,选择“科协基层组织”推荐渠道,在线进行科研诚信承诺、上传导师意见和推荐意见(院系签章)。获得北京大学科协推荐资格后提交北京大学盖章版推荐意见上传系统。

平台网址: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

(二)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完成初评,择优推荐并排序。根据北京大学科协评审推荐名单完成公示。

(三)学校科协联合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根据北京市科协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上报。

(四)医学部参照执行,汇总时间和要求与本部各单位相同。

四、  全国学会推荐须知及有关说明

(一)全国学会的推荐工作,详见中国科协各全国学会官网相关通知。根据各全国学会要求提交材料,经所在院系审核后,报北京大学科协备案,如需盖北京大学校章,需在门户申请“科研用印”,审核部门选:创新创业学院-北大科协。

(二)每名博士生仅可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

(三)今年起北京大学博士生无省级科协自荐渠道。

 

 五、联系方式

1.北京大学联系人

科协秘书处:刘草西,电话:010-62753054

医学部科研处联系人:汤雅妃、张楠楠,电话:82801217

研究生院:陈得春,电话:010-62756018

医学部研究生院联系人:李晨曦,电话:82801405

联系邮箱:gcxcykx@pku.edu.cn

2.政策咨询

联系人:龚丽宏  唐叶  李杨锦钰

联系电话:010-62165293、62165291

3.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姚晓洁  刘洪宇 

    联系电话:010-62165285

 

附件1.《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附件2.《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北京市科协关于开展2026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北京大学科协秘书处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8月26日


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