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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育处 发布时间:2026-09-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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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关于做好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等补贴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北京地区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11:00

二、申报范围  

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在毕业学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五)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北京地区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三、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四、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WPS表单】https://f.kdocs.cn/g/CNLmaH4p/「附件1: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信息采集表」学生暂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但需提前备好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2,需要为原件照片,格式为png/jpg/jpeg,大小不超过5MB)。

2.本部学生资助中心提交信息采集表至求职补贴申报系统。如申报系统比对成功,则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如系统比对失败,中心将联系院系请学生提交证明材料。


教 育 处   

2026年9月11日 

附件2:关于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证明材料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