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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和《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现启动2019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年夏季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符合学生个人奖励评选基本条件。
(二)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对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参军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
(五)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以及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就业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的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必须从“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三、评选比例
(一)我院可推荐的“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人数为10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培养类型 | 科学学位博士 | 科学学位硕士 | 专业学位硕士 | 八年制 |
名额分配 | 5人 | 3人 | 1人 | 1人 |
(二)我院可推荐的“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人数为3人,从以上10人中择优推荐。
四、申请材料提交
(一)提交电子版《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夏季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
(二)提交纸质版《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夏季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的有效期为我院在读期间,请勿提交非此期限内的证明材料。
五、评选程序
根据医学部安排,制定我院评审时间如下,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学院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请于4月22日(周一)17:00前将纸版申请材料交至教育处国桓老师处(科研楼324房间),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iaoban6293@163.com,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此次优秀毕业生评选。
(二)评审:
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选审核。初审标准请见《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奖励评优标准》(附件2)。
(三)公示:教育处将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
注:就业学生典型可由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向委员会秘书处提名推荐,评选名额单列;参军学生典型可由人民武装部向委员会秘书处提名推荐,评选名额单列。评选名额单列的提名推荐人选纳入所在院系初评结果中一并公示。
学校流程:
(一)北医学工部审核各学院(部)上报的推荐名单后上报北大学工部审核;
(二)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审议;
(三)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校长办公会核准。
六、评选工作其他要求
(一)我院可推荐2-3名优秀毕业生典型,学校将开展优秀毕业生代表的宣传报道,并于毕业典礼发言学生代表遴选工作相结合。
(二)经北医学工部、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审核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进入初评名单的,经确认后退回有关申请材料,相应推荐指标作废,并提交奖励评审委员会确定。
(三)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生,须书面报告北医学工部转交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学校将不授予其荣誉称号,已发证书的须收回证书。
联系人:国桓 联系电话:88196293
临床肿瘤学院 教育处
2019年4月17日
关于评选2019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通知-肿瘤.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