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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育处 发布时间:2020-04-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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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同学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评选2020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通知》要求,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和《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结合医学部实际情况,现启动2020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夏季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符合学生个人奖励评选基本条件。

2.在校期间获得过北京大学个人年度奖励。

3.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安排,主动履行公民义务,表现出较强的公民责任意识,无违反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5.对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参军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

6.对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以及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就业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校期间获得过北京大学个人奖励的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7.“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从“北京大学优秀毕业”中择优推荐。

三、评选比例

(一)我院可推荐的“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人数9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培养类型

科学学位博士

专业学位博士

科学学位硕士

专业学位硕士

八年制

名额分配

3

1

3

1

1

我院可推荐的“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人数3人,从以上9人中择优推荐。

四、申请材料提交

(一)申请人请于426日(周日)17:00前提交电子版《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夏季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至jiaoban6293@163.com,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此次优秀毕业生评选。

(二)申请人于426日(周日)17:00前在教学网(http://teach.bjcancer.org/)学术资料管理模块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期为我院在读期间,请勿提交非此期限内的证明材料。请已提交相关材料的同学于4月28日(周二)17:00前持证明材料原件至教育处进行审核,外地同学可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审核。初审标准请见《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奖励评优标准》(附件2)。

、评选程序

1.申请材料提交:4.21日至4月26日。

2.院系评审:4月29日至5月8日,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选审核。

3.公示:5月9日至5月11日,教育处将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学院将初评结果报医学部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报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审核。

4.就业学生典型可由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向委员会秘书处提名推荐,评选名额单列;参军学生典型可由人民武装部向委员会秘书处提名推荐,评选名额单列。评选名额单列的提名推荐人选纳入所在学院初评结果中一并公示。

、工作要求

1.我院可推荐2-3篇优秀毕业生学生典型约稿,书写在校期间的成长故事。

2.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生,须书面报告北医学工部转交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学校将不授予其荣誉称号、已发证书的收回证书。

 

联系人:国桓

联系电话:88196293

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工作部

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教育处

附件1: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夏季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x

附件2: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奖励评优标准(2019年修订).docx

2020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