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思政
关于2020年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定及国家助学金发放的说明
各位同学:
2020年学业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已开展,根据《关于在校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动态评定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将评定流程说明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定
(一)、评定对象:
2016—2019级人事档案转入学校者、所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强军计划、国防生、港澳台学生:参评国家学业奖学金;(其中2016、2017级仅限直博生)
(二)、国家学业奖学金标准与比例:
学生类型 | 硕士研究生 | 博士研究生 |
科学学位 | 2018-2019级: 一等奖:12000元/生、学年(≤20%) 二等奖:10000元/生、学年(80%) | 2016-2019级: 一等奖:18000元/生、学年(≤20%) 二等奖:15000元/生、学年(80%) |
专业学位 | 2018-2019级: 6000元/生、学年(≤100%) | 8000元/生、学年(≤100%) |
注:前一年学位必修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国家学业奖学金评选。
(三)、本学年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定采用申请制,申请流程安排如下:
1. 拟申请一等国家学业奖学金者
(1)申请人于2020年6月3日(周三)17:00前提交电子版《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国家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发送至jiaoban6293@163.com。逾期不交者视为参与二等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2)申请人于2020年6月3日(周三)17:00前在教学网(http://teach.bjcancer.org/)学术资料管理模块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于2020年6月3日(周三)17:00前提交纸质版《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国家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需有导师签字,外地同学可提供导师同意的邮件或微信)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至教育处324房间进行现场审核,外地同学可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审核。证明材料的有效期为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请勿提交非此期限内的证明材料。
(3)拟申请二等学业奖学金者: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4)2018级-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博士,按照统一标准发放,无需申请。
2. 评审: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选审核。
3. 得分公示:教育处将对初评结果进行三次得分公示,公示期间可向教育处提出异议,第三次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异议。
4. 结果:三次公示结束后根据评选比例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得者。
5. 结果公示:将于9月份新生入学后进行国家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
(一)、发放对象:
2016—2019级人事档案转入学校者、所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强军计划、国防生、港澳台学生:参评国家学业奖学金;(其中2016、2017级仅限直博生)
(二)、发放原则: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125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500元。
未尽事宜可咨询教育处,电话:国桓 88196293。
教育处
2020-5-28
附件1 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国家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奖励评优标准(2019年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