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思政
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励评优评选的通知
根据医学部工作安排,开始进行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励评优工作, 现将2019-2020学年度的奖励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原则:
为提高学生全面素质,鼓励先进,我院将继续开展一年一度的各项奖励评审工作。对于学生个人奖励的评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是主要依据,我院参照《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2002年5月修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发挥激励与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学习、实践和专业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在评选过程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在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做好奖励评审工作。
二、参评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
3.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秀;
4.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学习科研、社会工作、实践公益、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5. 2019-2020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
三、参评学生范围:
在校正式注册、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合格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延期生。
1. 入学第一年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参评;
2. 中间不授学位的硕转博学生在博士第一年可以硕士生资格申请;
3. 刚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以本科生身份参评。
4. “优秀学生干部”参评范围限于:临床肿瘤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和支委。
5. 台港澳学生的个人奖励评选工作由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实施。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励评优:
1. 欠学费或住宿费的同学。
2. 上一学年度单科成绩有不及格者。
3. 上一学年度因各种原因受各种处分者。
4. 从不参加学校及医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者。
5. 导师不同意参评者。
6. 本人不提出参评者。
四、奖励种类:
1. 北京大学学生个人年度奖励包括“三好学生及三好学生标兵”、“学术创新奖”、“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品德奖”、“学习优秀奖”、“优秀科研奖”、“社会工作奖”、“实践公益奖”、“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以上涂黑的七项统称为单项奖)。
注:除“学术创新奖”外,参评学年内各项个人年度奖励不兼得。
2. “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由学生个人在9月16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审核后,向北京大学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北京大学学生奖励申请表(文体)》(附件4),校团委会同本部体育教研部、艺术学院进行专业认定。
3. “优秀品德奖”奖励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具有产生了一定影响的优秀事迹的学生,由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向工作小组提名推荐,并提供相应的事迹材料。推荐学生的材料由院系提交至医学部学工部。此项奖励单独申报,单独评审。
五、各奖项评选条件:
见《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2002年5月修订)》及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奖励评优标准(附件3)
六、评选办法:
1. 学生进行个人总结,根据条件申请奖项,并填写申请表(附件1)。各奖项申请者经导师填写意见后,“三好学生”和“单项奖”申请材料报各教研室,“优秀学生干部”材料和“创新奖”材料报教育处。每人只得申报一项(除创新奖外),各奖项不可兼得。申报“优秀学生干部”及“学术创新奖”者,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正经材料有效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学术创新奖”申请条件:提供不超过3篇SCI收录的文章,至少1篇IF>5;并于9月16日前提交至教育处324房间。
2. “三好学生”和“单项奖”按学生比例分配名额到各教研室,各教研室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评,填写意见后,将初步名单及评审情况说明(附件2)报教育处。
3. 教育处汇总各奖项申报情况, “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标兵”经民主选举,其它奖项经评审小组综合意见确定人选。
4. 初评结果公示,征求意见,上报医学部。
七、名额分配:
医学部根据参评人数确定我院奖励评优名额如下:
三好学生标兵4人,三好学生28人,单项奖35人,优秀学生干部2人,学术创新奖2人,共计71人。教育处根据各教研室总参评人数对奖励名额进行初步分配,由各教研室负责组织推荐。
入学1年以上研究生教研室分布情况及奖励奖学金名额分配
外科 | 内科 | 基础 | 影像 | 放疗 | 病检 | 合计 | |
人数 | 75 | 57 | 42 | 30 | 9 | 6 | 219 |
奖励名额分配情况 | |||||||
三好学生 | 11 | 8 | 6 | 4 | 2 | 1 | 32 |
单项奖 | 12 | 9 | 7 | 5 | 1 | 1 | 35 |
教育处根据各教研室总参评人数对奖励名额进行初步分配,由各教研室负责组织推荐。
1. 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中经综合评比后产生,两者不兼获。
2. “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标兵”经民主选举产生。
3.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由院系推荐,医学部统一评选。
八、日程安排:
日 期 | 内 容 |
9.16前 | 学生进行个人总结,符合条件者填写申请表(附件1)申报奖项,9月16日前向所在教研室提交报申请表,过期视同放弃资格。 |
9.21前 | 教研室综合考评“三好学生”和“单项奖”申请者,按名额分配将初步名单及评审情况说明报教育处 |
9.23前 | 教育处组织对“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标兵”进行民主选举; |
10.12前 | 初评结果张榜公布,征求意见 |
教育处
2020年9月10日
附件3: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奖励评优标准(2020年修订).docx
附件1.2019-2020学年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奖励评优申请表.docx